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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松鹤a小区m组团的方正物业,乱收费

信件类型: 政务咨询 咨询时间: 2022-09-05 19:22:27
受理单位: 南山区信访局 姓名: ***
内容:

领导您好:  我2018年12月棚改分配下来的安置房在松鹤a小区m组团,办理完手续拿到入户钥匙时间是2019年1月份,物业要求我于2018年11月份开始缴纳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缴纳。我想咨询一下方正物业多收取我3个月的物业费的依据是什么?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南山区信访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政府咨询留言我们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请联系3341815住房改善服务中心
                          2022-09-07 10: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