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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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司法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南山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第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被省厅通报表扬。

一、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夯实依法治区工作基础。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组织召开十二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及十三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各协调小组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审议了有关文件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二是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责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及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把“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做实。大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应对,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谋划法治工作,及时听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市依法治市办和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的《法治建设进行时》访谈,就本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宣传、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及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与展望。

(三)坚持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总要求。一是落实“县乡村”三级立法联系点选任推荐。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选任政治素养高、法治意识强、工作落实好的6家单位,作为县(区)级选任立法联系点。二是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区属18个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厘清各类不合规、已过期的规范性文件,避免存在重复指导、交叉落实情况。三是广泛征集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关于征集鹤岗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印发区立法工作计划表,征集各单位、各部门立法意见建议,确保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四是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全年政府法律顾问代理行政应诉案件4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参与区政府工作部门合同审查3件。五是做好重大决策目录征集编制工作。完成2024年度市政府、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工作。六是开启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开展线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执法数据并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完成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七是推进基层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南山区司法局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南山区第三司法所被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四)强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单位的“三定方案”、执法依据和部门基本信息等,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把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入口关,及时注销调离执法岗位人员证件。目前,全区持有执法证人员78人,监督证3人。定期组织本区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全市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专项行动每月一测,今年共计组织考试3次,参加人数达80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办事难”问题,针对重点执法领域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中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行动,开展“亮证执法”“伴随执法”活动6次。为规范各执法单位执法行为,转发《鹤岗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在全区设立3个执法监督联系点、招募8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根据其他地市不当执法引发的社会热点现象下发工作提示2期,深入重点企业和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2次,参与养老机构专项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10次。

(五)组建首届区委法律顾问专家库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委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工作,使法治成为本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更好展现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南山区委在现有区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公检法三家的法律专家中组建南山区法律顾问专家库。区委聘任4名同志为区委法律顾问,聘任10名同志为区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聘任时间为2023年4月至本届区委任期届满。  

(六)顺利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南山区司法局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中期评估,上报市局中期调研评估报告、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报告及佐证材料,9月份迎检2023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查。

二、人民调解工作

以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福祉为目标,南山区司法局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群众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案件线索,创新性将矛盾纠纷预警关口前移,组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队伍,推进矛盾纠纷预警融入网格化管理。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3个(其中区调委会1个,街道调委会6个,社区调委会11个,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1个,知识产权调委会1个、商会调委会1个,新阶层调委会1个,银发生辉调委会1个),调解员76人,包含社区主任、银发老党员、企事业工作人员、工商联人员、退役军人等,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多领域、全覆盖。

(二)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为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能力,熟练掌握调解技巧,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法》集中培训2次,各司法所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分别组织辖区调委会单独培训8次。

(三)规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调解、早解决、早稳定”的原则,以排查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为根本,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执行定期排查制度,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阶段性排查与重要时间点排查相结合,密切关注辖区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排查矛盾纠纷495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0件,成功率99%以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基本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网格,一般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街道”的工作目标,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一)制定下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稳步推进全区普法进程。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建设,制定并印发《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事项》,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并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迎接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省评估验收组实地到南山区逸夫小学,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南山区“八五”普法总体工作开展情况及法治文化特色阵地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突出重点工作抓普法,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落实“法律七进”要求,利用“3.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国家安全日”、“反有组织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动员全区普法力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全年司法局组织宣传98次,开展法治讲座2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人次,增强了普法实效,深受群众欢迎。

(三)落实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2023年“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并安排部署各社区“四员合一”、调解员、热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群众参加专题培训,提高了基层普法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全年共计组织培训2次,测试1次,目前已培养 “法律明白人”33人,经测试合格人员登记造册颁发聘书。

(四)加强重点人员普法,精准普法彰显实效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一课堂建设。联合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入逸夫小学开展“法治第一课”讲座、“模拟小法庭”等活动注重学校、家庭、社会“ 三位一体 ”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律工作者到南山小学对教师进行《民法典》专项宣传,引领教师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组织全区在校师生开展“童心绘法筑梦 携手素养提升”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绘画展,展出优秀作品56幅,颁发奖品及证书,切实推动法治精神融入校园文化,充分展现了新时代青少年精神风貌。全年进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法讲座6次,受教育师生达4000余人。二是对社矫人员进行线上普法,利用南山区普法微信公众号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以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正面典型和违法违规被训诫警告、被收监等负面警示为案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全年共计发布12篇以案释法案例,取得良好监管效果。

(五)增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其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的普法效能,组织南山区35岁以下的科级干部18人,在南山法院参加庭审1次,全年共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院庭审现场4次,通过现场观摩、实际体验,切实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为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升级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南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在二楼“连心桥”部分80余平方米的开放区域,以群众实际法律需要为导向,采取“3+X”工作模式,整合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实现只进“一扇门”就能够解决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司法局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讲座,提升居民法治意识。法律工作者还担任11个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进行“坐诊”,参与社区调解案件;利用微信群推送以案释法案例、法律条文解析等近12条。全年接收咨询案件108件,宣传现场共接待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人次,指引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五、社区矫正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南山区司法局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91人。截止到11月7日新收入矫正对象54人,解除矫正对象62人,(含死亡1人),调查评估36人。一是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对服刑人员从接收、管理、教育到解矫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力争做到有条不紊、规范有序。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确保一人一档、标准统一、类别有序。二是按照鹤岗市司法局社区矫正“1+X”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严、普、宽三级分类管理,在日常监管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严报道,日定位、报行程,周听声、月签到,每日落实“钉钉”打卡及定期到司法所完成中控人脸考勤打卡规定,不定期进行电话联系,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及思想状况。并且每天在平台上查询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三是定期家访,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每月组织开展入户排查走访,对于不方便入户的社区矫正对象组织视频通话了解家庭情况。定期组织点验签到、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并分类开展谈心谈话。

(二)社区矫正亮点工作

一是依托第三司法所,打造南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内办公室、档案室、装备室、报到登记室、宣告室等与社区矫正中心共享,已完成挂牌。二是司法局与第三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任某某因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况的应急演练活动,按照预案落实人员分工、周密组织谋划、按照预演推进,圆满完成本年度应急演练任务并获得省厅好评。三是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推荐并撰写“矫正官”的故事,案例被官媒采纳并刊发、推广。

(三)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开展

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环节、节点、流程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充分利用“鹤岗市智慧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利用该平台进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以及审批,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录入系统,对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也在系统中及时解除矫正。有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变更居住地等情况,也在系统上及时提出申请并进行审批。二是规范社区矫正信息报送。每月上报一篇社区矫正案例,通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报送月(季)报表两项及时、准确、无误。三是规范社区矫正案卷评查。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进行自评自查、交叉评查,对照评查标准、逐项梳理,对发现案卷中存在不足及时整改,查缺补漏,对不规范的档案下达整改通知书。按照市司法局转发《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参加市局组织的社区矫正案件集中互评互查,以查促学,掌握其他县区社区矫正工作举措、案卷制作、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并按照问题台账及时进行整改。

六、安置帮教工作

新接收安置帮教对象72人,接回重点人员2名,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落实救助措施,防止刑满释放人员漏管失控。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措施,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帮教管理,实行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双列管”制度,逐人建档立卡,防止漏管失控。加强信息核查反馈,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返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特殊群体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甚至重新违法犯罪,对每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登记并核准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问题,做到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不脱管漏管。建立一人一档人员档案做底数清,情况明。

七、远程视频会见

为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有效缓解服刑人员家属见面难问题,司法局开通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平台,制定《南山区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服刑人员家属须知》远程视频会见台账会见流程,规范会见室环境,及时联系监狱解决会见难题,通过发布微信公众号对辖区群众进行宣传。全年共计帮助服刑人员家属成功与监狱服刑人员视频会见94次。

八、存在问题

全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服务大局持续向好,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定不足。比如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推进“伴随式”开展频次不够多,监督“亮证式”执法力度不够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向实效发挥还有不少距离;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本职创新性开展工作能力不强。

九、下步打算

下一步南山区司法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司法行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服务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线提升法治政府工作质效。一是着力推动依法执政。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应用好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强化网上监督。二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鹤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效。高质量编制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助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三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应诉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提高行政复议质效。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二)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全过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实际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坚持分类普法。抓住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这个重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青少年和学生这个重点群体,量身打造普法菜单;持续开展法律七进,实施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触角向基层延伸。三是多角度丰富宣传内容。主动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队伍力量,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区、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职能,切实维护群众的法律诉求,不断提升满意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兜底保障作用。  

 

 

                                                                        

南山区司法局

2023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