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发〔2021〕2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鹤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鹤岗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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