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文体局

发布时间:2020-12-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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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文体局工作职责

 

鹤岗市南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3. 组织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组织重点文化

    、体育、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

    织承办重要文体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区旅

    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 倡导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

    、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 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推进

    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

    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体育

    公共服务多元化。

  6. 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科技创新发展,

    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年体育工作。

    (十)组织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

    传和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工作。

  8.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不设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南山区政府315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468-3308053

    负责人姓名:孙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