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统一要求,鹤岗市组织开展了《鹤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形成公众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公众智慧,提高规划科学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19日,为期30天。
公示内容:《鹤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hgsgtkjgh@163.com。
2、邮寄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90号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收,邮编:154100(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标注“鹤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咨询电话:0468-335837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鹤岗市国土空间整体规划(2021-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
热忱期待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