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2024-03-04 10:00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三线一单”年度工作部署,根据省更新成果,鹤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了相应的动态调整,现将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予以发布。
  请各部门、单位在实施国家及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严格对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鹤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40222115136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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