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为3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0%,同比不变。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O3-8h和PM2.5。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10浓度范围为10~47μg/m³,平均浓度为2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9μg/m³相比上升了2μg/m³。
SO2浓度范围为11~16μg/m³,平均浓度为1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0μg/m³相比上升了4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5~15μg/m³,平均浓度为9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2μg/m³相比下降了3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4~38μg/m³,平均浓度为1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1μg/m³相比不变。
CO浓度范围为0.2~0.5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5mg/m³,与上年同期的0.4mg/m³相比上升了0.1mg/m³。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30~138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99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23μg/m³相比下降了24μg/m³。
三、总结
与2023年同期相比,PM10、SO2、CO浓度有所上升,O3、NO2浓度有所下降,PM2.5浓度无变化。
主编:杨晨
审核人:郭洪超
批准人: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