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空气质量月报(2025年12月)

2026-02-11 17:57 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为3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0%,同比不变。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PM2.5。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详见鹤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10浓度范围为21~69μg/m³,平均浓度为38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8μg/m³相比上升了10μg/m³。
  SO2浓度范围为6~17μg/m³,平均浓度为10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5μg/m³相比下降了5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4~33μg/m³,平均浓度为16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5μg/m³相比上升了1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16~52μg/m³,平均浓度为27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4μg/m³相比上升了3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4~1.2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2mg/m³,与上年同期的1.3mg/m³相比下降了0.1mg/m³。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40~68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66μg/m³,与上年同期的63μg/m³相比上升了3μg/m³。
  三、总结
  与2024年同期相比,SO2、CO浓度有所下降,NO2、PM10、PM2.5、O3日最大8小时浓度均有所上升。
  主  编:周润田    
  审核人:郭洪超
  批准人: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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