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2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0%,同比不变。无效天数为0天。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同比不变。详见鹤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SO2浓度范围为6~20μg/m³,平均浓度为10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4μg/m³相比下降了4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3~25μg/m³,平均浓度为1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1μg/m³相比不变。
PM10浓度范围为23~70μg/m³,平均浓度为43μg/m³,与上年同期的36μg/m³相比上升了7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8~43μg/m³,平均浓度为23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6μg/m³相比下降了3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4~0.8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8mg/m³,与上年同期的1.0mg/m³相比下降了0.2mg/m³。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71~93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90μg/m³,与上年同期的80μg/m³相比上升了10μg/m³。
三、总结
与2025年同期相比,SO2、PM2.5、CO浓度有所下降,NO2浓度不变,PM10、O3日最大8小时浓度有所上升。
主 编:周润田
审核人:张永胜
批准人: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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