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岗市南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2024-01-10 11:17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关于开展<鹤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梳理编制工作的通知》(鹤营商函﹝2023﹞18号),11月24日,南山区营商环境局牵头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认领工作,组织各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南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工作进展
经梳理,《南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许可事项共计128项,并逐项明确了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
三、主要内容
为确保清单落地实施并做好动态调整,《通知》严格落实《南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任务,围绕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和有关清单衔接等4个方面,对清单的编制、实施、监管和调整等做了规范。
一是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及时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和有关清单衔接。
四、关键词诠释
行政许可的认定:一是事前同意。二是设定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三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而为。四是申请人通过批准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

文件链接https://www.hgns.gov.cn/nanshanqurenminzhengfu/6e8ccfdaf18c433c829dd287715aad42/202401/30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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