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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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山区行政区域内,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此预案不适用于沙尘天气。

四、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与预防为主、属地管理与区域统筹、科学预警与及时响应、部门联动与社会参与的原则,有效保障公众健康,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南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各街道办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本预案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响应操作方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南山区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原始政策文件地址:http://www.hgns.gov.cn/qzfwj/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