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保证金返还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有关要求,现对鹤岗市佰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2023年南山区绿化工程、黑龙江和光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鹤岗市南山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黑龙江省峰辉路桥有限公司建设的鹤岗市南山区道路改造工程-二标段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1日。
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468-3355885。
受理投诉办公地址:南山区人民政府2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7室。
鹤岗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