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2-12-15 16:18

近日,省国资委出台了《黑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做大一批、做优一批、做强一批、育新一批的思路,聚焦更好发挥地方国有企业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产业优势、规模优势,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培育发展壮大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高质量构建龙江地方国有经济“4567”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地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方案》提出未来发展目标是,地方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在“十四五”规划基础上保持合理增长,地方国企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高于全省经济增速,到2025年,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实现倍增和双倍增,2026年实现更快发展。全员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重点工业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培育一批国内和行业一流企业,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持续优化,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在维护“五大安全”、建设“六个龙江”、实施“八个振兴”中的支撑功能和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方案》明确地方国有企业未来振兴发展,需要积极完成“七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以产业变革赋能企业振兴。积极完成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服务业优化发展等任务。二是加强战略规划引领,以精准施策带动企业振兴。积极完成打造龙头做强企业、有中生优做优企业、兼并重组做大企业,无中生有培育企业等任务。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改革成果助力企业振兴。积极完成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抓好重点企业改革等任务。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开放合作牵动企业振兴。积极完成抓实招商基础工作、巩固强化招商合作、加强对外开放合作等任务。五是着眼建设一流企业,以提升质效促进企业振兴。积极完成实施科技振兴行动、实施质量品牌振兴行动、实施企业经营管理提升行动、实施亏损企业治理行动、实施上市公司扩面提质行动等任务。六是持续强化科学监督,以高效监管服务企业振兴。积极完成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效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等任务。七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以坚强党建保障企业振兴。积极完成筑牢党建强基固本工程、筑牢企业文化振兴工程、筑牢企业人才振兴工程、筑牢能力作风建设工程、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工程等任务。



(黑龙江日报  通讯员 刘光东 记者 孙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