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12-02 14:33

     南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责 鹤岗市南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南山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管辖区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调整城市管理行业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行业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承担行业技术开发项目引进工作。
   (三)负责管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执行城市绿化专项规划,负责管辖区内的公园、广场、绿地及道路两侧行道树建设和管护;指导监督管辖区园林绿化工作。
   (四)负责管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定环境卫生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管辖区内的垃圾清运、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和清冰雪工作;指导监督管辖区环境卫生和清冰雪工作;组织管辖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五)负责拟定管辖区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工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辖区供热、燃气、供水、排水、道路桥梁、地下管廊(线)、公共照明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管辖区内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负责管辖区内道路地上、地下弱电管网设施的运行监管工作;负责管辖区内施工建设的市政工程中妨碍施工线路等设施动迁工作。
   (七)负责管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牌匾、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供热、燃气、供水、排水、违法违章建筑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信访维稳、涉法涉诉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八)负责权限内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征收工作;拟定政务服务、行政征收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辖区内供热、燃气、供水、排水工作的信访维稳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十)负责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接市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水务、交通运输等领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不设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南山区平安小区六号办事处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468-3354358
    负责人姓名:刘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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