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空气质量月报(2025年2月)
2025-03-24 10:02
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为2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不变。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O3-8h和PM2.5。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10浓度范围为18~67μg/m³,平均浓度为36μg/m³,与上年同期的46μg/m³相比下降了10μg/m³。
SO2浓度范围为11~20μg/m³,平均浓度为1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5μg/m³相比下降了1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2~20μg/m³,平均浓度为1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5μg/m³相比下降了4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13~58μg/m³,平均浓度为26μg/m³,与上年同期的30μg/m³相比下降了4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2~1.0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mg/m³,与上年同期的1.0mg/m³相比不变。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61~88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80μg/m³,与上年同期的88μg/m³相比下降了8μg/m³。
三、总结
与2024年同期相比,PM10、NO2、PM2.5、SO2、O3浓度有所下降,、CO浓度无变化。
主 编: 周润田
审核人: 郭洪超
批准人: 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5年3月18日
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