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2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6%,同比下降3.4%。无效天数为0天。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和O3-8h。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同比不变。详见鹤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SO2浓度范围为8~12μg/m³,平均浓度为10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4μg/m³相比下降了4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5~23μg/m³,平均浓度为1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1μg/m³相比不变。
PM10浓度范围为23~145μg/m³,平均浓度为46μg/m³,与上年同期的45μg/m³相比上升了1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5~105μg/m³,平均浓度为20.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7.0μg/m³相比下降了6.9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2~0.7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6mg/m³,与上年同期的0.9mg/m³相比下降了0.3mg/m³。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74~130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07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01μg/m³相比上升了6μg/m³。
三、总结
与2025年同期相比,SO2、PM2.5、CO浓度有所下降,PM10、O3日最大8小时浓度有所上升,NO2浓度不变。
编写人员
主 编:周润田
审核人:张永胜
批准人: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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