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南山区人社局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鹤岗市高禾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经研究决定同意鹤岗市高禾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培训工种:中式烹调师、保健按摩师、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15504681165
公示时间:2024年4 月23 日- 4月 28日 (共5个工作日)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