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南山区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南山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南山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 南山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鹤岗市南山区司法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