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养老服务行业秩序,优化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我局对辖区内因无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机构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机构名单
1.鹤岗市南山区鑫福寿养老院
2.鹤岗市南山区佰善养老院
3.鹤岗市福年康养老服务中心南山店
4.鹤岗市南山区陆鑫养老院
5.鹤岗市南山区德昭永甘养老院
6.鹤岗市南山区人旺养老院
7.鹤岗市舒逸苑养老服务中心
8.鹤岗市南山区祥乐养老院
9.鹤岗市南山区福寿旺养老院
10.鹤岗市南山区红彤彤养老院
11.鹤岗市南山区明哲养老服务中心
二、相关事项说明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备案资质正式注销,不再具备合法开展养老托养、日间照料、养老托管等养老服务经营资质,其原有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及相关执业资质全部作废。
2.注销备案后,上述机构不得对外开展任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不得招收、收住老年服务对象,不得使用养老机构相关标识对外宣传经营。
3.上述机构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妥善做好在册老人安置、费用结算、物资清理、账务清算、债权债务处置等收尾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和信访问题。我局将全程指导、协助机构做好老人分流安置工作。
三、异议申辩方式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注销备案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辩材料及相关佐证依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本次注销备案正式生效。
四、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请审慎选择正规养老机构,入住前务必核查机构合法备案资质、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切勿选择已注销、无资质的机构,切实保障自身及家属养老服务安全与合法权益。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鹤岗市南山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468-3304117
特此公告。
鹤岗市南山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0日